卢家玉律师亲办案例
二手房买卖需注意
来源:卢家玉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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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个别购房者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签约,从而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失,那么,什么是阴阳合同?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但是,阴阳合同时隐藏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此情形下,阴合同因为其违法性,因此往往会被确认为无效,想逃避税款可能会导致官司缠身,或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司法实践中,如签订的“阴阳合同”仅仅是虚假价格,则该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即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签订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风险

以逃避税费的目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第五条第三款规定,账外经营或者利用虚假合同、协议隐瞒应税收入、项目的处以偷税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最新修正的《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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