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成为该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其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并且为其提供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而形成的一种客观的劳动法律关系。除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外,无效的劳动合同也经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以下的证据材料之一,即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记录或工资发放的花名册;
2、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用人单位招聘用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5、劳动者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