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兰律师亲办案例
湖北省征地拆迁之-强拆未必可怕
来源:李春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4
浏览量:1200

强拆自己的房子,更为了能够拿到合理的补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湖北冯、康两位先生决定求助与法律,四处打听,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委托了著名的拆迁律师李春兰代理自己的案子。

(案情康先生口述律师整理)2013年,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对家被征土地、房屋、鱼塘、藕塘进行拆迁评估。评估后依据《襄阳市襄阳区东津新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我家30.2亩鱼塘按三千一亩,不算藕塘及桃树的征地补偿费用,也应当得到补偿费用为九万多元。但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合计只给补偿四万八千元整。此补偿费用明显偏低,严重侵犯了我的利益。我曾多次到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就补偿费用过低的问题进行交涉但都未给予明确的答复。2014 月我再次到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进行交涉要求他们出示补偿依据时,我看到征地补偿部门出示的文件中有一份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其记载内容为:户主:吴有成,附着物:桃树27棵、单价:50元,金额1350;堰塘30.02亩、单价:1600,金额:48032元;藕塘1.07亩,单价1100,金额6000元;坟两座,单价3000,金额:6000元,总合计金额:56559元。请点人由签名,复核责任人由徐 的签名 ,复核情况则是吴有成的签字。我顿时起疑,吴有成是我村的村民不假,但吴有成在我村并没有登记表中所记载的哪几项附着物。随后我向吴有成电话核实,吴有成告诉我他家并没有登记表中的那些东西,他也没有在该登记表上签过任何字。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作为拆迁安置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工作,应该在整个项目被征之前,首先要核实、普查每一位被拆迁人的具体征收情况,并依据实际普查结果核算拆迁补偿费用,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在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发现的那份记载吴有成补偿项目的登记表及无不让人对拆迁安置补偿部门是否能够对被拆迁人做到公平、公正、的补偿产生质疑?我与吴有成同为田寨村八组村民,我承包的堰塘同也属田寨村八组,如果登记表中记载吴有成的堰塘是田寨村二组的,那为何由八组的组长签字?与我对应的在八组承包的堰塘、藕塘及其他项目的赔偿登记表又在哪里呢?真实存在的堰塘、藕塘及两座坟难道能凭空消失?

李律师介入案件后,根据案件事实首先拟定了一揽子的维权策略。针对政府的强拆威胁首先指导 冯先生家向该区公安局提出了人身和财产保护申请。申请起到了作用,区政府停止了骚扰和威胁。同时十分重要的是,房屋是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的有力筹码。

提起人身和财产保护申请后,法律调查也随之展开。经初步调查,政府在第二次拆迁中没有想被拆迁人出具任何政府的文件,直接找到被拆迁人,要求他们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李律师决定对此次征地行为程序和实体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对此,李律师指导康先生向有关的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提出信息公开。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似乎统一了口径,对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做出任何回复。在律师办理的以往案件中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无非是政府部门的傲慢在作祟,同时也恰恰说明征李地拆迁的合法性确实存在问题。先生在李律师指导下,针对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确认他们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并要求他们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在李律师和康、冯先生的努力和坚持下,复议机关最终支持了两位的请求,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复议决定。

于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得知,该区人民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审批权限在于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该县人民政府显然没有任何权利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因此,该区政府批准征收土地,逼迫村民签订协议交出房屋的行为严重违法。李律师通过自己的丰富办案经验和过硬的专业知识成功锁定了县政府的违法点,果断的启动追责程序,打通了取得维权胜利的道路!

【拆迁律师说法】

案件能够取得顺利的进展,拆迁律师,尤其是办案经验丰富,专业知识过硬的拆迁律师功不可没。因为他们通过长期的办案实践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例如进行法律调查,收集政府征地行为过程中的违法点,是其中重要的一步。它关系到了案件能够顺利展开,法律追责程序能够有的放矢,进而关系到全局的成败。本案中律师,出色的使用了申请信息公开的方法,使区政府征地行为的违法之处充分的暴露,可谓是取得了有重要意义结果。这样的进展,使对区政府的违法之处进行追责,委托人取得维权胜利,进而拿到合理补偿!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内容由李春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春兰律师咨询。
李春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370好评数183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2-1007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春兰
  • 执业律所: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7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地  址:
    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2-1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