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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的价值考量,决定着规则的适用
来源:郑建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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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则中,对人们行为指引的授权、义务或禁止的规定性,总来源于占统治地位的大多数人认为的可普世的价值量。特定社会认识到的行为善效或理当的普遍性,经历转化为行为的规定性,这样经历逐步缩小其的适用范围,从而直接达到适用于具体人和具体事的规范。法律可由理念至原则,以及原则包含概念释明,从而使原则与规则组成的规范体系,互为关联地规范于人们的行为。因此,体现普遍性的价值考量总是伴随其细化的规定性,不过它的价值量始终大于规定性。普遍性与规定性的范畴不同对应,影响着司法实务中解决案件的不同结论。
法律具体法条,有的可以直接适用于案件,可解决当事人争议,例民事借贷案件的法条规定性。然而有的当法条适用,牵涉法理价值的考量,可能使直接可引用法条的规定性引向不利于一方,或有利于另一方,甚至相反。有以下案例可证。
例近日余姚新闻网刊登了《妻子餐馆开业同事红包来庆贺,顺丰速运经理收八百礼金被辞退》的新闻。该案例中所涉“管理者收取下属礼金不得超过50元。否则被立即解雇”的规章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的收取礼金属于礼尚往来的范畴,因此认为该规章不合法,而裁决宁波顺丰公司赔偿罗某13万元,而在诉讼中,法院却判决公司不用赔的结论。同一案例,因收取礼金的规定性,因与相对应的普遍性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同解读,得出截然相反结论。这取决员工与公司之间职务廉洁是否需要信守的价值考量,决定具体对应的规定的效力。
普遍性原则决定具体规定性,允许例外,也是普遍性的固有之意。那么规定性超出普遍性,但没有超出它允许的例外的情况下,相关行为也为普遍性所认可。例如刑事附带民事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当被告人在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得受害人谅解,他可在刑事量刑轻判的,不论赔偿额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计算标准,均为有效。但当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保险公司在协商解决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中,利用程序上不便宜当事人而实现减少其应赔额的协议,法院对此也有权干涉,因它违背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普遍性)。

普遍性决定着规则权力来源,诚信和禁止反言,共同支撑普遍的本性,解释具体规则效力。若因违法犯罪,涉及行为者羁押,有可能被判刑,丧失人身自由,甚至被剥夺生命,这法律缘何有这么大权力,使一个人或一些人的自由或生命丧失呢。我可以这样说,你及你的祖先,作为代表或推选他人作为代表,共同对行为规定性在法律上作出同意的承诺,对一些行为定为违法或犯罪,并且应受惩罚的认可。所以一些违法者、犯罪者接受惩罚,是接受的自己不违法、不犯罪的承诺,来源于自己的信守的约定,因此法律作为规定性,它的约束力、效力性来源这个社会成员的共同信守。
法律理念看,决定法律是为特定权利服务的,为特定权利者实现权益的手段,它的规则必须贯穿运用价值考量的普遍性无论规定性和普遍性,均涉及对行为指引和评价。一般而言,行为出现,首先为行为者自允,否则不会出现理性的行为之中,其次道德层面的价值考量,接着与法律相关规定性衡量适用。这里分而述之。行为与行为者联系在一起,无论出自何因,一般得到行为者自允表现,即使受到外来胁迫无奈所举,最终仍为其联系的表现,自己评价如何,仅与自身行为联系而评,享受权利,承担责任。而某个行为是否正当有效,不能仅由行为者自身评断,还需要与这个行为相关的社会绝大数代表整体上善效,有益的或认为必要的等普遍性评断,这个普遍性首先表现道德,随后经国家意志表现在法律中的原则和相应的规定性。普遍性有的虽随国家意志进入法律层面,但相应道德性仍会强势存在,以普遍性形式指导法律在案例适用。同样以下面的案例可解。

例如南京彭宇案裁判可能出现的道德危机。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二审和解结案。此案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个事件最大的争议来自于法院的判定书,由于其判定大量的使用“常理推定”,而未进行事实认定。中国民事诉讼准则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而法院却在原告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由心证”的逻辑推理分析判定彭宇应承担责任。该案引导出会让想做好事人的心寒,让人思量再三,甚至遇需要帮助的事视而不见的悲剧,从而出现案例的普遍性道德衡量。

普遍性与规定性,先后相联,虽以特殊性可优于一般性规则,但它决定着规定性应用。所以规定性的客观在普遍性考量中,同样影响国际政治斗争的胜论,即使在国家主权争议上,亦可能如此一些外国政府近期对中国在南海、东海的领土主权提出争议中国当然可以历史性权利主张自己权益,而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否认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可是当今在美国主导的世界国际政治格局中,相关国际解决机制很难公正维护中国应有权益,存在博弈风险。真如解放军朱成虎少将所说中国人没傻到相信美会平等对待中国因此中国不可能将自己主权置于博弈风险之中,而在可控范围内根据历史性权利及国际法进行谈判解决,这就是国家对法律的规定性的理解和把握

规定性的了解和运用,不得不考量其背后支撑的各种普遍性的价值量,这样才能完整理解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衡量根据。(作者郑建荣)

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一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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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郑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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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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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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