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虎律师亲办案例
每天十元钱,法律顾问请到家
来源:邱小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28
浏览量:668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河北君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邱小虎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为甲方工作人员解答个人法律问题。

7、应甲方咨询,为甲方提供具体项目法律风险评估。

8、乙方承诺为甲方每年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之各项服务总和不少于八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方律师提议,甲方应将需审查材料送至律师事务所。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 3600 元。律师费用按年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八折优惠。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双方另议。

六、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七、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八、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字)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相应的法制建设也日臻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公司作为核心经济主体的地位日益彰显。经济学定律表明,利益越大,风险越大。公司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前两种具有不可预期性。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预期性和可控性。但是很多人还将法律理解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忽视了法律的预防功能。即当前公司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一种极不正常的需求现象,即重诉讼而轻预防。这些公司常常会在诉讼临门时不惜一切代价试图胜诉。胜诉需要坚实的证据基础和先在的许多严密管理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而出现问题的公司在此方面常处于劣势。因此当公司诉讼缠身企图寻求律师帮助时,也往往回天乏术。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法律的预防功能就主要体现为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工作。

《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防范法律风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交易也日益增多,难免遇到合同欺诈、交易违法、当事人恶意拒绝履行合同、债务人恶意逃债等等,这些常见的法律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威胁或遏制公司的正常发展,甚至更严重的危险;

2、我们国家正在向法治社会国家努力迈进,法律在当今社会的经济交往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公司来讲,如何保证公司的经营能够全面、充分的得到法律的保护;如何有效解决现有法律纠纷等问题必然成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3、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制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大中型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已越趋普遍。在这种环境之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法律顾问或法律知识匮乏,必然在经济往来中处于劣势,其法律风险必然成倍俱增,等到不利后果出现之时,可能再高明的律师也已回天乏术,必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4节约费用。企业法律顾问将通过参加谈判、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预防各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从而使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达到节约费用的目的。

5、法律顾问有利于商业交易的顺利完成。商业交易或合作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出于情面的需要,对必要的合作细节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常常又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就细节部分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确下来,保障交易和合作的安全,达到交易和合作的根本目的。此外,还能节约交易的时间,提高效率。

综上所述,法律顾问能为公司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保驾护航的关键作用,排除后顾之忧。以公司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处于萌芽状态时,将其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将法律风险在交易之前或进行的过程中予以有效处理,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可见,法律顾问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预防和处理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公司企业要想长久更好的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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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邱小虎
  • 执业律所:
    河北君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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