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兰律师亲办案例
征地拆迁维权系列之————北京新翰拆迁征地律师团关于“我们村”征地拆迁与村民的对话
来源:李春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08
浏览量:600


1.
我们村正在以村民自治的名义进行旧村改造,什么是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指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2
、我们村所谓的村民自治广大村民并没有参与,都是村委会的几个干部决定的,这是村民自治吗?     
这不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不是几个村干部决定的。 
 3
、我们村以村民自治的名义拆迁,我们不同意补偿标准,村委会能拆除我们的房屋吗?    宪法及有关法律只规定了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征收私人所有的财产,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处分其他公民的私人财产。旧村改造不是政府为公共利益的征收,应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如果村民有反对意见,村委会无权要求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村民拆除房屋,更无权强行拆除房屋。
 4
、我们村以村民自治的名义进行旧村改造,有街道、乡镇的人出面做工作,强迫我们签订协议,合法吗?     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以对个别干预村民自治的工作人员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 
 5
、我们居住的房屋属于靠近村庄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村里面也按照集体土地的标准给我们补偿,合法吗?     
不合法。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依据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即市场价,不能按照集体土地的房屋标准进行补偿。 
 6
、旧村改造后建造的房屋是什么性质的房屋,能办理产权证吗?     旧村改造后的房屋性质依然很可能是小产权房不能办理产权证。因为它的土地性质依然是集体土地。
 7
、我们村直接把土地卖给开发商了,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村里的土地是集体土地,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如买卖土地,会涉嫌非法买卖土地,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8
、村里拆迁,我们还没有签订协议,街道办事处把我们建造多年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 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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