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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能否构成诈骗犯罪
来源:彭大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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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能否构成诈骗犯罪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而产生的民事纠纷。这种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调整,债务人承担的是支付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表现一般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办法,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然后将自己的财物交给行为人,使被害人受到损失,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1、是否提供虚假信息:借款纠纷案件借款人一般都是以真实身份进行借款,所留的联系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都是真实信息;诈骗犯罪一般都是虚构身份信息,甚至是伪造证件,所留的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银行账号等信息一般都是虚构。

2、收钱的主观目的: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暂用他人款项,之后偿还本金(加付利息),诈骗犯罪取得钱物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归还的意向。

3、行为人与出借人的关系: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双方彼此相互信任,双方基于友好、互助和相互信任而借款。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多以欺诈的方法取得对方的信任,为骗人钱财做准备,一般情况下发生在熟人之间的诈骗犯罪很少见。

4、款项的用途:借款纠纷一般是将款项用于借款时所述的生活、生产经营等正常用途,诈骗犯罪一般情况下都是将骗来的钱用于挥霍,甚至用于犯罪,因为本身他们收钱的理由就都是虚构的。

5、款项支付的凭证:民间借贷纠纷借款支付后借款人一般都会给出借人打借条,或者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者事后补欠条。诈骗犯罪行为人收款后一般都不会给被害人留下凭证。

6、款项支付的原因: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向出借人借款。诈骗犯罪中,行为人收款的理由多种多样,像什么“消灾治病”“家人出事”等等五花八门。

7、收款后的表现:借款纠纷中,借款人收到钱后生活起居、工作等日常行为没有太大变化;诈骗犯罪中,行为人收到钱后一般都会销声匿迹,不会让被害人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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