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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亮点解读!
来源:杨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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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5月1日将要实施,看看有些啥亮点

“油改气”车辆可正常参加年审

《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对机动车加装其他燃料系统做了具体规定。第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加装其他燃料系统、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车身颜色、改变营运或者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交验机动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相关证明文件,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变更后的机动车未按期限换领新行驶证的,不得继续行驶。

《实施办法》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等证明,并交验机动车。

解读:以前因为法律政策等原因,“油改气”车辆年审时必须拆除加装设备,恢复出厂原样才能通过检验。为倡导减排降污,倡导绿色出行,同时为了解决群众因高油价而私自改装天然气燃料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持有市级质监部门核发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具有许可资质的改装企业出具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的天然气汽车,办理车辆变更登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持有“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出具的“车用气瓶定期检验合格证”的天然气汽车予以受理年度检验。为社会车辆“油改气”开绿灯,从2013年4月起,新改装的燃气车辆将可正常参加年审。因此,此次修订专门加入此内容。

驾驶中须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

《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本省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向机动车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信息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众提供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查询车辆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记录。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记录。有交通违法信息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在车辆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解读:交通安全信息卡其实是一张银联卡,兼具记录违法信息、驾驶人信息等内容,同时也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来使用,比如进行违法交款,还可以持卡消费,将来有可能跟个人信用记录来挂钩。

非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将被查处

《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

解读:对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立法层面解决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问题。质量技术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的行为。

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将被处罚

《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未按规定最低数量配建、增建停车场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责令其补建。擅自停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

解读:《实施办法》对停车场建设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针对一些公共建筑没有按照规定配建停车场,或者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私自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努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停车时车身右侧

距离道沿不得超过30厘米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也对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放做了明确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二)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的,车身右侧与右侧路缘石或者边缘线的距离不得超过30厘米;〈这样规定要求车辆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停放时,不能随意停放过多占用行车道,并且不得逆向停放〉(三)在路边夜间临时停车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遇低能见度天气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四)不得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或者占用盲道停车;(五)不得在地铁站出入口30米内、单位或者居住区出入口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六)在有出租车指定停车点的路段内,出租车不得随意停车。(七)接送幼儿、中小学生的机动车应当在幼儿园、学校门口靠道路右侧单排临时停车,不得影响道路通行。既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要,又考虑到道路的安全有序通行,放置造成道路的局部堵塞甚至瘫痪。

解读:停车难是近年来城市出现的主要问题,乱停车、不规范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比较普遍,此次重点将城市路段停车进行全面规范,旨在督促驾驶人养成规范停车习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第七十条: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因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暂时无法确认的,赔偿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保管,待死亡人员身份确定后转交赔偿权利人。

解读: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死者户籍身份来计算,造成了赔偿的城乡差异和同一起事故中差异,此次《实施办法》对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赔偿做出了明确的统一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

第七十九条规定: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解读:不得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有利于交通管理的科学规范。

交通信号灯更换前3天需公告

《实施办法》对交通信号的设置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七规定:首先设置交通信号要听取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对已经设立的要进行调研论证,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要及时更改、调整。新增了“城市道路增设、调换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在增设调换前三天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解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进一步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现出交通安全管理要科学、规范,以人为本。

重新修订限速标准

《实施办法》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道路限速问题,规定按照道路等级、路况和路段等因素设定道路限速。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置道路限速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划道路中心线的道路,最高时速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最高时速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三)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车道的道路,最高时速城市道路为每小时7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80公里;(四)高速公路同方向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每小时100公里;(五)高速公路同方向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每小时90公里。

解读:对城市主城区道路、山区高速公路和弯道、坡道、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段等特殊路段,根据交通流量、安全状况和实际管理需要进行限速。

交通管制需提前五日公告

《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确需通行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

解读:对于交通管制措施作了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赋予公安交管部门对路面交通动态管控的权力。因为在实践中,经常会有道路施工、大型项目建设、大型活动等情况,需要对道路通行采取阶段性管制措施,但是又要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需要。

避让急救车产生交通违法不追究

《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优先通行,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在正常情况下,其他车辆应当让出最左侧车道;遇交通拥堵,难以让出最左侧车道时,应当按照执行紧急任务驾驶人的要求避让;因避让产生的压线、闯红灯、占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追究。

解读:好多驾驶员在交通拥挤时,不给或不知道如何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让行,导致抢险救灾最佳时机错失,因此,明确了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以及如何让行。

暂扣车辆停车费由政府财政保障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和执法过程中,依法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解读:此次详细规定了暂扣车辆停车费的承担问题,法律保障了车主的基本权益。

两次酒驾被查将吊销驾照

第九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下拘留,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解读:此次《实施办法》加重了酒驾的处罚,同时措施简单易于执行,目的在于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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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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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0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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