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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中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来源:韩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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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是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也是现代经济活动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因此连锁加盟店布满每个城市的大街小巷,连锁加盟的这种经营模式让很多人加入其中,成就了很多人的梦想,也破坏了很多人的梦想,笔者根据在连锁加盟中出现的问题,为了能够在连锁加盟的过程中减少风险,特对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特许人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拥有注册商标,2、拥有企业标志3、拥有专利权4、拥有专有技术 5、其他专有知识产权。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上述权利。

一、 注册商标: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而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我国虽然允许未注册商标使用,但是未注册的商标不能排他使用,其他任何经营者均可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未注册的商标均不能在商标上标注®、注册商标、R注等注册商标标志,因我国使用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如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注册,则原使用人则无权再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二、企业标志是通过造型简单、意义明确的统一标准的视觉符号,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内容、企业规模、产品特性等要素,传递给社会公众,使之识别和认同企业的图案和文字。 而标志包含商标及企业标识,商标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而未注册成为商标的企业标识则通过著作权来保护。

三、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四、专有技术是指经营者拥有的合法秘密的专有技术权,经过申请成为专利的,以专利权进行保护,未经申请成为专利的,则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局限性及收集证据的难度上来说,申请为专利权进行保护对经营者来说更方便更全面。

五、其他专有的知识产权,如其他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被特许人在连锁加盟活动中所被允许使用的也即上面所述权利,但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知识产权意识弱的地区,很多人在没有审查特许人是否具有上述权利的时候就进行连锁加盟经营,但实际上,如果特许人没有上述权利,被特许人也就没有得到许可使用的权利,结果是被特许人交纳了连锁加盟费却没有得到任何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商标许可备案、专利许可备案。如没有办理办案手续,被许可人的权利则得不到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在连锁加盟经济活动中,连锁加盟者应重视相关知识产权问题,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认清连锁加盟中的骗局,减少连锁加盟风险,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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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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