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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来源:胡志会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0
浏览量:1029

案情介绍:20123月,李某闲来无事,便借其好友的私家车游玩,在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内环路交叉口时,与沿内环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司机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出租车内乘客张某受伤入院。经交警部门认定,私家车驾驶人李某因未遵守交通信号负事故全部责任,出租车司机刘某无责任。出租车乘客张某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右肱骨大结节闭合粉碎性骨折、皮肤软组织多处挫擦伤,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所带的随身物品损坏,心爱的手机屏幕也被摔裂.

问题: 1、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可向哪些主体进行索赔?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2、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时,乘客应如何选择?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何不同?

乘客既可以侵权为由起诉,也可以违约为由起诉,二者可以任选其一。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以侵权为由起诉,则赔偿主体为侵权人,即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正是因为其侵权行为,才导致了乘客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本案即属此种情形,私家车驾驶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以违约为由起诉,则赔偿主体为承运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有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但由于事故的发生,承运人没有履行该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乘客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除了赔偿主体不同外,诉讼时效的要求也不同,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而违约的诉讼时效则为两年。另外,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也不尽相同,违约责任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侵权责任是有可能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3、保险公司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受害人可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在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时,我们首先应当确定当事人所购买的险种,交强险为强制保险,而商业险则为自愿购买的。

已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在起诉时可以将侵权人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未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直接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分主次责任,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 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 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仍要看投保人有无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如果投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仍需在三责险的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借用人与出借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明知车辆有缺陷而出借,且该缺陷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的;(2)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质或饮酒或有疾病不宜驾驶等因素的;(3)借用人下落不明的;(4)有其他明显过错的。

5、乘客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时,法院是否会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一方面要看受害人的受伤和住院治疗、伤残鉴定情况,另一方面也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就本案来讲,出租车乘客张某应该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方面张某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责任,另一方面张某伤情较重,已构成了十级伤残。但前提条件是张某选择了以侵权为由而起诉,若张某选择以违约为由而起诉出租车司机,则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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