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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罗某8.1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来源:李正福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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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罗某,男,黔西县人,公诉机关指控罗某于2011811日参与黔西8.11打砸抢烧案件,因案情重大,辩护人会见被告受阻,经向办案部门交涉获得会见,庭审中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事实不清,办案程序违法,情节轻微,后黔西县人民法院判处罗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决书字号:(2012)黔县刑初字第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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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正福
  • 执业律所:
    贵州衡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2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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