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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问题
来源:雷飞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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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我国合同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首先优先权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对第三人的一种在先的权利,它保护的是该方当事人因该特定法律关系所产生的一种特别需求或特殊利益,同时并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因此,在当事人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时,承租人不应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对出租人的权利行使设置了障碍,对出租人极为不利。

     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合意,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也应当承认当事人的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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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雷飞飞
  • 执业律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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