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1-07-06 22:12 浏览量:810
《民宅大门紧锁 租户被困2小时》追踪(详见本报昨日A19版)
一位租户准备换房
律师建议:市民租房时最好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 刘江浩
本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海口国兴大道中丹村一民宅内,多名租户早晨准备出门上班、办事,却发现大门被锁,没有办法出去,无奈之下只能等待。最终民宅的租户叫来派出所民警,以及119消防官兵,将大门上的大锁剪断,才重新获得“自由”。据了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该民宅存在多方利益纠葛,所以才殃及租户。昨日记者再次联系李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准备换房,因为楼下停放电动车的房间已不能使用了。
对此,钟敏律师表示,市民租住房屋的时候最好签订租赁合同,对于租住违法建筑,因其本身就不合法,租户权益也难以得到保证,市民最好不要选择这类房租住。确实没办法需要暂住也最好选择使用权属明晰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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