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1、 经过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以及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中国56个民族已经逐渐融为一个大家庭,各民族风俗、习惯等差别日益缩小,民族歧视等问题已经基本不存在,因此中国56个民族有逐渐融合为一个单一民族的可能;
2、 国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小撮分裂分子,仍然故意挑起民族纷争。如果中国56个民族逐渐融合为一个单一民族,民族差别彻底不再存在,那么国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小撮分裂分子将难以蓄意制造民族矛盾,中国崛起进程中将少一块拌脚石。
立法构想:
1、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披露其民族身份,以免制造民族歧视;不得在招生、招聘、就业、入党、从军、任职等任何行为中要求公民披露其民族身份;
2、 自法律颁布实施之日起,新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所有证件材料中均严禁标明公民的民族身份。老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所有证件材料在更换时,将逐渐变更为没有民族构成的证件材料;
3、 自法律颁布实施之日起,所有新出生公民将不再区别其民族身份,已有公民民族身份将逐渐淡化;
4、 中国56个民族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中华民族,汉语改称“国语”,汉字改称为“中文”,不再以汉族的民族成份区别。
5、 将原实施的“老少边穷”扶持政策更改为“老边穷”扶持政策。即位于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原少数民族因其条件好、且已经逐渐消除民族差别,因此将不再因其民族成份享受招生、升学、就业等过程中的优惠。对于位于“老边穷”地区的原汉族与原少数民族一样,应该在招生、升学、就业等过程中享受同样的优惠。将原实施的民族优惠变更为其他对穷困地区人民一视同仁的优惠;
6、 在条件具备的时候,现有的五个民族自治区逐渐变更为普通的行政区划;
7、 其他有利于民族统一和民族融合的措施;
8、 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和制裁等等。
实施展望:
1、 民族统一和民族融合是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但制定《促进民族统一融合法》有利于促进这一进程,减少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最终促进中国56个民族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中华民族,从而改变中华民族目前仅仅是一个泛称的情况,成为一个真正的单一民族国家;
2、 许多年以后,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是中华民族,无法再区分各自的民族成份。民族统一融合有利于加强中国人民的凝聚力,促进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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