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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才
服务地区:山东-潍坊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徐振才律师亲办案例
上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但授权下级银行履行付款义务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来源:徐振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30
浏览量:1586
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上级银行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特殊情况下,如实际放款银行有证据证明其与上级银行存在委托合同关系/或者双方存在债权转让事实的,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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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才律师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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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解答快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76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徐振才
执业律所: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370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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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