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律师亲办案例
亲友被抓到看守所怎么办
来源:孙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4
浏览量:713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地址: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前行第一个红灯左手路口

电话 :0755-27591991(若号码滞后打0755114查询更新)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被送进了看守所怎么办?出现上述情况,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温馨提示:被关进看守所后,只有律师和办案警官可以会见本人,家属和朋友等任何人均不可会见。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诉讼准备

5、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注: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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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志强
  • 执业律所:
    北京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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