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后索要房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来源:邹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量:400

“试管”女儿竟是情敌亲生,前夫索要赠女房产

为了有利女儿抚养,先生将唯一住房过户给了前妻,却不料前妻竟转手售房。争吵中前妻道出实情:女儿并非两人通过试管婴儿方式所生,而是妻子与前男友生的。伤心绝望的先生愤而起诉,要求前妻返还房子。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先生称,因为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他和刘女士婚后多年一直无子女。2008年,他们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生下一个女儿。但2010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女士抚养。先生因自己无法生育,一直感觉有愧于妻子,因此离婚时将婚内购买的3套房屋中的两套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女士,仅留下翠微路的一套房子自住。

一年后,女士又找到先生,称他将来肯定是要靠女儿为其养老送终,因此他名下的一套房子也应归女儿所有。但女儿现在年龄太小,不能将房屋过户给女儿。为了防止先生把房子卖给别人,女士要求他将房屋先过户给她,由她为女儿保管。

先生心想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就与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通过二手房买卖方式,将仅剩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了前妻。

然而近日,先生突然发现女士正准备卖翠微路的房子,于是找她理论。争执中,女士道出女儿根本不是先生的孩子,而是她和前男友即现任丈夫所生的孩子。

先生带着女儿进行亲子鉴定,发现前妻所述竟是事实。原来,当年女士做试管婴儿失败了,就找前男友生下了现在的女儿。

眼前的事实让先生濒于崩溃的边缘,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到法院提起诉讼。先生认为当年是女士欺骗,他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前妻也没付房款。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女士所签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该房屋应归张先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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