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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石新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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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20140228日发布的《2013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8264元;

死亡赔偿金:2 8264元 x 20年= 56 5280元】

日纯收入:28264/365=77、44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 7112 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

死亡赔偿金10620 x 20= 21 2400】。


日纯收入:(10620 + 7393/365=4935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 元。

城乡结合部死亡赔偿金:(2 8264 + 10620/2 x 2 0=38884 /2 x 20= 19442 × 20= 38 8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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