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海凤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协议
来源:白海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量:778

离婚协议

男方:xxx,男,汉族,xxxxxxx日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女方:xxxx,女,汉族,xxxxxxxx日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双方于xx月认识,于xxx日在 x登记结婚,婚后于 xxx日生育xxxxx,名 xx。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xx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按男方工资的30%标准支付,如果xxxxxxxxxx费用由双方各50%承担,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xx前将xxx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 银行账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按揭房一套归女方所有,剩余的按揭款由女方负责,待按揭房款交清后,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女方无需补偿房屋差价款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债权分配方式:xxxxxxxxxxxx。如果任何一方还有其它对外的欠款而使另一方承担了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并且要求对方赔偿由此而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此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费第三方的费用等。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在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已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是指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以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xxxxx给对方。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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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白海凤
  • 执业律所:
    广东韶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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