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杭州市劳动仲裁委开庭,当事人是一个印刷厂的工人,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交社保,哎,等到开庭的时候,企业提供的材料一看:一份劳动合同、一份委托代发工资的协议,一份劳务派遣合同,一份社保缴纳情况。
仔细核对后,发现都没有什么漏洞,赶紧跟当事人通了个电话,当事人说记得好像以前有签过一份合同,但合同内容没有仔细看,合同的期限是一年,就算签了,也早就过期了,后来一直没有签。。。。。。
其实当事人自己并不知道,那个合同他签字了,但合同的期限根本就没有写,现在遇到纠纷了,公司是刚刚给填上去的,也就是说他们一直都是有合同的,而且当事人还是被劳务派遣来杭工作的,派遣单位在安徽,且有社保。。。。。。。
心里好凉。。。。。。
现在的劳动者,他们太弱势了。。。。
不管在哪里签字都要仔细看清楚了,要不后面你就是请了个神律师,都无力挽回。。。。。。
给个群给大家:(25548141)
有法律问题可以一起讨论,也可以咨询律师,做好防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