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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化
来源:张西戈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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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需要文化?”

      ——关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律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法治文明,是法律文化的一种,作为一种精英文化,律师文化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其系统化建设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笔者作为一名执业十余年的律师,对此颇有感触。律师文化应当体现人文精神与专业智慧,进行律师文化建设要考虑到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使律师文化成为推动中国律师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和支撑。

[关 键 词]律师文化概念  律师文化结构  律师文化内涵   律师文化建设

    发展是硬道理,是时代的主题。但“脱离人或文化背景的发展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发展”。[i]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文化的力量愈来愈多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并被认为是发展的强大支撑。法治及律师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同样也需要一种文化的支撑。于是,有关律师文化的命题,近几年也倍受业界关注。有感于此,本文仅就律师文化的概念、结构、内涵和建设问题作些探讨。

一、    律师文化的概念

每当一种文化和职业连接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文化就必然会被赋予强烈的职业特色,律师文化也不例外。律师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在执业的过程中,不仅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在积极创造自己的行业文化,在长期的实践和积累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政治理念、价值取向、精神和行为规范,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革新,律师文化的提出和定位,从根本上来说是律师队伍走向人文管理的深化,律师文化归根到底是通过文化的熏陶在无形中陶冶和影响律师的修养和素质,它更注重律师职业习惯和情操的培养。

与法律文化的概念类似,律师文化是一个需要界定又难以界定的概念。它包括制度、理念、信仰等具有意识形态特征的文化要素,也包括器物、仪式、符号等具有物质载体特征的文化要素。其中,前者是核心部分,后者是前者的映射。从狭义上看,律师文化单指精神文化,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意识、理念、方法等精神文化,是作为管理理论而言的律师文化。无疑的是,当代中国的律师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它反映着每一位律师共同的价值标准、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和群体趋向。

??基于此,我们给律师文化下这样的定义:律师文化是律师基于自身的传统特色、价值理念而形成的自己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思想模式。应由律师的人文精神、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品牌形象、管理制度、工作环境、自主知识产权等一系列因素构成。从形式上讲,律师文化应属于人的思想范畴,指律师的价值理念;从内容上讲,则是律师的整体发展战略、管理运作制度、法律服务模式等在理念上的反映,是内在的约束与激励人的一种系统化要求。从广义上,律师文化可称为整个律师群体的律师文化;但狭义上一般理解为关于某一律师事务所的特色文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文化不仅是涉及律师整体素养能力的提高,关系到民主法制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涉及到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否高效发展、是否具有竞争力与生命力的重要力点。成熟的律师文化对于律师界意味着是一笔集合了集体智慧的无形资产,是若干个体文化风格与观念有机融合后在质的层面上的飞跃,其外延极广,内涵丰富多彩。对于身处律师文化的每个律师而言,其个体身上积极的人文精神实质上已被整合成集体的人文思想,并且又反作用反规范于每个律师个体,最终,律师文化成为全体律师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成为其行为规范的导航系统,成为律师团队的事业核心与精神支柱,成为对律师个体行为进行评判的价值标准。

综上分析,律师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种,是一个在社会中存在的,与律师相关的价值观念、规范制度、程序规则和行为方式的总和。

二、    律师文化的体系

1.律师群体文化。律师群体文化,就是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业群体所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律师群体文化是律师文化的核心部分,是律师文化本质的集中反映,影响和主导着整个律师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代表着律师文化的主流意识,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是一定时期律师行业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具有时代性、政治性、民族性、社会性、传承性、发展性等特点。律师群体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律师的政治理想、律师的价值追求、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行为准则等等。律师群体文化反映了服务社会、崇尚法治、维护正义、诚信执业的先进理念。律师群体文化的形成,主要靠党和政府的教育引导和全体律师的自觉培育。
  2.律师集体文化。律师集体文化,就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所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律师集体文化是整个律师文化的主体部分,是律师文化本质的综合反映,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受一定地域、一定环境、一定条件影响和制约,具有融合性、多元性、独特性、功能性、人本性、共享性、人文性、地域性、动态性等特点。律师集体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政治文化、管理文化、组织文化、经营文化、服务文化、形象文化等。律师集体文化反映了律师事务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先进理念。律师集体文化的形成,主要靠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领军人物的倡导和全体律师形成共识并共同创造。
  3.律师个体文化。律师个体文化,就是律师作为执业个体所具有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律师个体文化是律师文化的微观部分,是律师文化的最小要素,直接受律师集体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体现律师集体文化的共性,但又具有鲜明的个性,是律师集体文化中的亚文化,具有认同性、可塑性、自主性、具体性等特点。律师个体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执业律师个人的价值取向、观念信仰、奋斗目标、服务宗旨、敬业精神、业务水准、职业操守、道德伦理、生活信念、文化素养、气质形象等。律师个体文化反映了律师作为执业个体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对当事人负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先进理念。律师个体文化的形成,主要靠律师自己加强自身修养的“自塑”,和律师事务所加强集体文化熏陶的“他塑”来实现。

三、    律师文化的内涵

律师文化应包含律师的知识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

()律师的知识文化

知识就是力量,就是律师的智慧之源。律师执业涉及大到社会稳定、企业生死,小到邻里纠纷、家庭官司等等,所涉及的知识包罗万象。这就要求律师要有一个符合自身文化特质的知识结构。对此,有的资深律师提出,一个律师不只是一个熟练的法律工匠,他还应当是一个历史学家,一个先知,一个哲人。据此,律师所应具备的知识文化,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学知识。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不是机械搬用法条的法律工匠,必须掌握相当法学理论知识,才能对相关法律从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地运用法律。

二是政治知识。法律与政治绝不是对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律师应该关心政治,积极参政议政,学习政治应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日常工作,也是律师能否正确适用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律师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

三是历史知识。律师应是一位历史学者。一名律师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

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无法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从而,也就无法完成推动法治进步的神圣使命。特别是在法律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差异,法律本身存有漏洞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四是文学知识。律师要有丰厚的人文底蕴。律师阅读文学名著,不仅可以锤炼自

己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律师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

增添人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

五是与执业相适应的其他知识。律师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其他学科的知识,惟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执业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律师的精神文化

“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ii]法律之上是律师的精神文化,体现着律师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它包括律师的思想、理念、道德、精神等诸多方面,是律师文化的核心。

一是在思想上,必须树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指导思想。才能保障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二是在理念上,律师应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理念,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职业的核心价值
     《律师法》明确了我国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职业使命。“两个维护”之所以成为律师的职业使命,是因为权利是公民和其他组织赖以生存和进行社会生活的根本,对其至关重要。权利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对其不可缺少。基于这种权利的现实需要就产生了律师制度,出现了以专门维护权利为职业的中国律师。只有律师积极参与“权利疏通”,公民的权利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只有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法律的实施,我国社会才能真正进入法治社会。因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职业的核心价值,法律至上,广布法理写文章,向社会主体阐释法律精神和传播法治原则。

三是在道德上,必须具备正直善良、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等高尚道德操守。

四是在精神上,必须大力弘扬并潜心研究专业知识、善于承办疑案难案的专家型

律师精神,不断探索新领域的创新精神。

()律师的行为文化

律师的行为文化是指律师在调节社会关系(含律师群体关系)中所产生的活动文化。它包括律师的执业行为和非执业行为等等,是律师知识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折射。

律师的执业行为,在于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树立律师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法律人形象。

律师不是一般的职业,它承担很高的社会责任,其执业活动具有很多的共性,每位律师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律师行业,作为公众人物,律师在非执业活动中应当谨慎言行,规范社会活动。

()律师的制度文化

律师制度文化是约束律师行为的规范性文化,是律师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保证,并受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制约。它包括律师的职业准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服务制度等等。

四、    律师文化的建设

我们应当看到,律师文化不只是一个抽象的理念上的东西,实质上其所涵盖的东西非常丰富形象,正基于此点,律师文化的建设是可以操作和预期的。因此,对于我

国目前的律师文化建设,笔者以为,必须将其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做,并且要重点针

对我国律师文化的薄弱环节进行建设。

首先,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及民主政治制度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由于历史和法制环境的局限,我们的律师常受制于个人前途的局限,缺少明确的政治抱负,当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的冲突时,律师往往缺少政治家所应具有的认识能力和经验。当然,这与我国法律传统有一定的关系,律师在中国人的习惯定势中,只是被归于为个人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人们习惯于将律师与经济而不是政治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我国,律师为政治服务,甚至从政并有所为者凤毛麟角、几为空白。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亦在稳步推进,这就要求律师行业在适应这种改革的同时,本身不仅随之迅速进步,还要积极参与发展。尤其在入世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理念被迅速接受,我国将逐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之际,律师必须很快地调整自己,迅速找准位置,提高自己的素质与品位,推动市场改革,在WTO的机遇与挑战面前确立与提高律师的文化形象。如WTO本身,是对国际交往的一般秩序和民族利益的双重尊重和维护,这便需要律师以敏锐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人文关怀意识,站在人类文明进步和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去处理自己的具体业务,从而我们的律师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全面的服务水准,更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全局观念,需要有成熟事业观与热诚的人文服务精神,而不能仅停留在某些个人的价值取向上、商业利益过重的私心上。并且,律师应当有所作为,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树立信心,积极关注立法,参与立法,以自己的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推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制度,使之成为一种主张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力量。

其次,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应当是民族特色与国际接轨的结合。

文化本身的性质、内涵或者张力,更多地决定了它必须承载着民族、历史的东西,

任何文化都不能截然割裂开文化的背景与文化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关系。中国的律师文化在反映出律师行业文化的特色的同时,还必须反映出中国律师文化的宗旨、服务对象、反映出律师文化的中国底蕴与特色。例如,在中国特色的法律背景下,《孙子兵法》、《孟子》等有关思辩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财产,诸多更易于被中国人所接受与认同的论辩演讲的技巧,调解、谈判、代理过程中符合中国人传统心理特点与习惯定势的双赢方式等等,都会通过律师文化的形式传递给当事人,以更加容易接受与欣赏的服务模式展现。

但同时,毋庸置疑的是,加入WTO后的社会要求及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体制改革,都进一步需要中国律师的人文素质和观念不能只停留在纯粹中国式的与传统的理念上,必须与之相互适应。如,WTO的目标与中国法制改革,都对律师业务发展的国际化、自由化、专业化提出了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尽快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从原始的、小生产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引进现代化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手段,实现事务所结构、管理模式、服务方式、业务领域等的根本性转变,走现代型、专业化、协作化的发展之路。所有这些,都说明,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体现出与国际接轨,体现国际律师主流文化的特点。

再次,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符合一般文化建设的规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进行。

 与其他行业文化一样,律师文化从层次上来说,由业务文化和业余文化等

所组成的表层文化、管理文化和制度文化等组成的中介文化、精神文化和道德文化所组成的内层文化构成。应当说,这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其中,通过管理文化的中介作用,将律师文化的基础性表层文化与律师文化的核心性精神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具有规范作用的“文化定势”,一种具有感染力的“文化氛围”,一种具有潜移默化作用的“文化品位”,来影响律师们的思想和行为,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从而,在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中,以诸如诚信法律服务价值观等道德规范、价值观念、服务宗旨来塑造可信的律师品牌形象、引导提升律师业务水准、有目的有

意识地提高律师素质能力,并且,从另一方面,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以更专

业的能力去实践专业的理念,更全面的素质去实现为社会服务的目标。

最后,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必须落实人本思想。

毫无疑问,律师是律师文化中的主体。律师文化必然依附于律师这一特定职业。律师文化涵盖着律师的个人气质、人格力量、精神面貌、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等方面;律师文化的核心内容便是塑造律师诸如诚信理念、人文思想;而律师文化的实质或终极目标即是培育一支为社会发展起积极作用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律师职业本身相对其他职业来说,也显得更具自由度、更强调个性特征。由上可知,律师文化建设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便是人本主义思想的落实,将律师视为与律师事务所相并列的独立主体,尊重其自身价值观念、发展目标,争取实现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整体目标的一致,在为律师个体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同时实现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最终达到双赢。事实上,正是由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参与,才使得制度管理得以与原本对立的人本主义有机结合,形成一种柔性更具效率的管理模式,既使律师个人的特长与自我意识得到充分的张扬,又保证了这种张扬不具有破坏性,被律师自觉地接受并规范在一个被律师制度规范的合适的限度内。

当我们完成了律师文化建设之后,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律师文化所倡导和凝聚下的共同理念、共同目标、共同事业,将会在实践中发挥出独特的魅力: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它会理性地融入并推动社会主流思想所倡导的法律文化的发展,并通过它所指导的实践活动为社会积极服务;从律师事务所的角度而言,它具有自身特色的隐于内彰于外的价值观念将成为该单位品牌形象与竞争力的象征;从律师个体的角度而言,

他将从中寻找到个人理想抱负与经济效益最佳的契合点,获得个人价值实现的导航系

统。



[i]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于1992年成立了“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经过这个委员会的多次探讨,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我们的创造力的多样性》。文件提出“脱离人或文化背景的发展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发展。”还指出:“文化不仅是发展的手段,同时也是发展的目标。”

[ii] 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社1997年版。

              作者:陕西建衡律师事务所   张西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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