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许A,男,1958年3月31日出生,汉族,住所XXXXX,身份证号:51010319580331XXXX,电话:XXXXX
原告(二):李B,女,1959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XXXXX,身份证号:51010219590115XXXX电话:XXXXXX
被告(一):许C,男,198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所XXXXX,身份证号码:51010619841218XXXX,电话:XXXXX
被告(二):朱D,女,1982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XXXXX,身份证号码:51050319820606XXXXX 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归还二原告借款人民币332213.00元(大写:叁拾叁万贰仟贰佰壹拾叁圆整)
2、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许A、李B系夫妻,被告许C、朱D分别为其儿子和儿媳。2011年7月,二被告购买了位于**住宅板块悦城-二期11栋-403的商品住宅房。但由于二被告经济问题,无力支付该房首付人民币332213.00元,遂向二原告全额借款。
后二被告多次出现夫妻矛盾,二原告担心二被告日后感情破裂,增加二原告的债权风险,遂于2013年5月开始,多次要求二被告还款。
而后被告(一)许C告知二原告,被告(二)朱D要求被告(一)许C自行承担全部债务,但是被告(一)许C认为自己只应当承担一半的债务,由于二被告之间对于如何承担债务发生分歧,以致都不愿承担还款责任。
对此,二原告与二被告多次协商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原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裁判。
此致
成都市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