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巍律师亲办案例
建房承揽合同
来源:曹巍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24
浏览量:472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伙食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20天,施工日期由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承建工程价格:基础墙高80公分造价不计,超过80公分的按30/立方米计算,计算标准为:地圈梁以下;主体房42/平米,计算标准为:长乘宽;楼层浇注11/平方米。

五、施工安全要求及质量问题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等)。如有此类情况出现,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六、工期延误: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 元,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工程款的50% 。余下的款项待整个工程竣工全部付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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