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戈律师亲办案例
中国律师的鼻祖--邓析
来源:张西戈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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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的鼻祖——邓析
现代中国的律师制度更多的是来源于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制度,中国律师是在有长期专制体制又缺乏法治历史的人治国度下发展起来的,律师执业的环境尤其是政治环境严重制约着律师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许多律师因为仗义执言、秉公办案常常遭到某些当权者的打击报复,由此可见中国的民主法治之路依然非常漫长。有感于此,这里笔者介绍一下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时期的一个伟大人物—邓析。
邓析(?—前501年),郑国大夫,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主张彻底否定礼治、实行法治革新,与封建贵族利益对立。邓析制定了一部“竹刑”,用以对抗体现礼治的“刑书”,他除制竹刑外,还聚众讲学,招收门第,直接讲解、传授法律方面的知识和诉讼的方法,同时以讼师的身份,帮助民众打官司,出主意。当时他还采取了按照案件的大小与复杂程度分等收费的办法,大的案件收一件外衣,小的案子收一条短库。邓析的这些活动,类似于现代社会的律师事务。可以称作是中国律师的鼻祖。
下面这则关于“邓析律师”承办的非诉讼事务我们就可以对他的逻辑思辩才能略知一二,因此,他也被誉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郑国夏季炎热多雨,境内雨水涨满,常洪水泛滥。有一富人不幸被洪水淹死,尸体被某人捞起。死者家属得知后,想出钱赎回尸体。但得尸者要价太高。死者家属无奈,便请邓析出主意。邓析对死者家属说:“你安心等着吧。那尸体如果你不去买,别人是断然不会去买的。” 死者家属觉得有道理:对啊,我是那尸体的唯一买主,我若不买,得尸者便一无所得,那我就耐着性子再等一等,看他如何!过了一阵,得尸者见死者家属不再来赎尸,而尸体眼看就要腐烂了,情急之下也去请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你安心等着吧。死者家属只能到你这儿来买尸体,不可能到别处去买。”得尸者觉得没错:是啊,我是那尸体的唯一卖主,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我再耐心等一等,死者家属迟早会来的。
当然这里邓析被认为是反面教材,就如现在的律师代理双方当事人一样,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如果邓析是只作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恐怕还是非常高明的。还有邓析的例子就是和那位铸刑鼎代表贵族利益的郑国大夫子产作对,每当子产出台新的法律,邓析就进行批判和抵制,当然最后被子产找个理由杀了。与当权者作对,律师的祖师爷就获得这样的结局。
律师不代表正义,但他是通过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来维护社会正义和民主法制的,法律是调整利益的,这就决定了律师工作具有对抗性,难免要与当权者产生冲突;律师要在各种利益中寻求妥当的解决方法,这就决定了律师工作的高知识性和高技能性。希望中国律师尤其是我们这些年轻律师能从古人的伟大思想和信念中得到启发,积极面对各种挑战,为中国的民主法制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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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西戈
  • 执业律所:
    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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