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亲办案例
“数罪并罚”的含义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5
浏览量:370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
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
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
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
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
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
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
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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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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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伟
  • 执业律所: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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