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明生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虽获判决生效证明也要有
来源:卢明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14
浏览量:1856
离婚官司打了8年 源头是因一纸错误裁定 经过对该案的分析
律师提醒——— 离婚虽获判决 生效证明也要有

本文载于《法制晚报》2008.2.25
     案情回放

  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马拉松式离婚案”的山东女教师程女士离婚案今年1月下旬再次开庭。

  与以往不同的是,开始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女教师,这次成了被告。由于她没有到庭,法庭缺席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程女士离婚案在两级法院之间辗转了8年、法院前后作出13次裁判,如今依然没有了结。

  2000年2月,由于和丈夫贾先生长期感情不和,程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2000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但是在拿到离婚判决书10天后,程女士在丈夫的请求下,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而按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在判决后是不能撤诉的,二人若要重续婚姻,可以到民政部门重新登记,即“复婚”。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法院在拿到撤诉申请后,当天就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准予程女士撤回起诉。

  这一纸错误裁定,“奠定”了马拉松式离婚案的基础。在此期间程女士还与认识两个多月的龙先生闪电结婚,但是这段婚姻也因这场离婚官司而最终以分手告终。

  据了解,在该案中,程女士“丈夫”贾先生称,因为妻子“重婚”,他要求程女士赔偿精神损害2万元。

  律师点评

  卢明生律师指出,建立一个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由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达到法定婚龄,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和疾病)。

  当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婚姻关系时,既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卢明生律师说,拿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时,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但拿到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书,婚姻关系未必解除了。

  卢明生律师指出,拿到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后,应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来说,有了这个判决生效证明书,离婚双方才能是“自由身”。在日后再与他人结婚时,就不会陷入“重婚”的尴尬境地。
 
以上内容由卢明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卢明生律师咨询。
卢明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好评数1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5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卢明生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76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