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亲办案例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5
浏览量:560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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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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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79号新东南大厦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伟
  • 执业律所: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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