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作者:张皓 更新时间 : 2014-01-04 浏览量:496
遗 嘱
立遗嘱人:王某
我今年年事已高,在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为避免将来子女为分割遗产发生纠纷,现订立遗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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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现居住的位于xxx住房一套(房权证号:……)中我拥有的和继承的份额平均由我的两个孙子xx、xxx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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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定由宋某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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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遗嘱仅此一份,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王某
代书人:…
证明人:xxxxx、xxxxxx
时间:2013年11月23日
注:为确保遗嘱的效力,在立遗嘱时最好到公证处做公证,或有律师进行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