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亲办案例
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量:1128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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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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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79号新东南大厦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伟
  • 执业律所: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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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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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79号新东南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