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韦亮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非法同居问题
来源:胡韦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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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同居?

      无配偶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被认定为非法同居。

      换句话说,只要是没有登记,就是非法同居(1994年2月1日以前的,认定为事实婚姻)。

    

      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处理:

       (1)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共同财产,按共有关系,即按照双方当初的出资分割,无法查实出资的,平分。

      子女扶养问题:

            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实际一点讲,就是双方都要抚养子女。

            双方协议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付给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即18周岁。如果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要付到有民事行为能力止。如果子女在读书,另一方应该付止子女高校毕业。抚养费是归子女,不是归抚养一方。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抚养归属、抚养费数额和抚养费支付方式。

 

          本律师在此奉劝一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一定要登记结婚,特别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同胞们,要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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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韦亮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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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韦亮
  • 执业律所:
    江苏沂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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