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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来源:揭来凌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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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大队出具的记录事故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保险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及划分双方责任大小的最基本的依据,可以说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基础。当事人一方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在现实中复核申请的意义不大。

二、法医鉴定阶段

事故发生后,根据伤情,一般需要对受伤一方的受伤程度做出法医鉴定,作为协商调解、法院起诉或保险理赔中计算具体赔偿的依据。法医鉴定须经过交通大队、律师事务所或法院的委托,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

三、协商和调解

协商和调解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的任何一环节进行,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私下协商、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聘请律师介入进行调解或由法院主持调解等。在交通责任认定和法医鉴定之后,双方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为保障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起诉、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是获得赔偿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因我国实行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故在法院判决或调解之后一般都能获得有效的赔偿。可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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