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来源:张颖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量:274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四、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五、用他人身份购买的房屋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

以上内容由张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颖律师咨询。
张颖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9061好评数4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7层
131-2683-712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颖
  • 执业律所:
    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55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1-2683-7129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