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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
来源:蒋吉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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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越来越成为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实践来看,以下做法值得参考:
    (1)、对商业秘密进行分解隔离。在技术研发时,可将技术项目的技术要素进行分解,分别由不同的研发部门或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并且要尽量将不同的研发部门或人员彼此隔离。同样,对于经营秘密也可以在部门间进行隔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解、接触或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从而减少商业秘密外泄的可能性。
    (2)、签订保密合同。签订保密合同是世界各国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做法,他的优点在于,一旦合同的有关当事人违反保密合同,侵犯商业秘密,企业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违约者的法律责任。企业可以与参与研制、开发或接触商业秘密的技术、生产、营销、管理等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主要规定受保护的商业秘密的类别、内容、范围、价值、保护期限、保密补偿安排、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等。
    (3)、约定竞业禁止条款。约定竞业禁止,是指通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员工约定,对接触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其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经营与用人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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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蒋吉祥
  • 执业律所:
    新疆叶尔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53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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