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龙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的情形
来源:尹相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29
浏览量:732
下列情形,即使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法院也会不支持其损害赔偿请求:
1.离婚案件,法院最后判决不准离婚的;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诉讼结束后另行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但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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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尹相龙
  • 执业律所: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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