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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继承?
来源:尹相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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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在继承法上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在实际继承法律关系中也经常发生。代位继承的发生,是由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他死亡,先于他死亡的子女有权取得的遗产份额,由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长辈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都不能代位继承。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转继承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关系,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都适用,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2)两者另一显著区别就是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死在被继承人之前,而转继承中继承人死在被继承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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