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涛律师亲办案例
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徐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量:395

出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

址: 2 页,第 1

房屋产权人:

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 房屋产权证号码及有效期:

承租方(乙方):

址:

一、 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其中公用面积 平方米。

二、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个月,即自 日至 日止(以乙方实际入住时间计算租金、管理服务费。超租期部分的每日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按本合同最后一个月标准的1/30或最后一年标准的1/365计算)。

三、 乙方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四、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条所指租金包括房屋使用费、物业管理费、保安费、

五、 甲方应于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正常使用。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租期延长。

六、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登记费、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空调费、停车费、电梯费、保安费、卫生费、非直拨电话的电话费、报刊邮件收发费、房屋有关保险事宜及费用、

七、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 ,甲方不得改变其电话号码。

八、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空调、水、电、电梯)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因房屋及房屋设施的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甲方的管理不善造成乙方及其员工和客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被歹徒抢劫和伤害的)的,甲方比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双方特别约定:死亡补偿金为每人20万元、精神赔偿费为每人500050000元),并赔偿财产损失。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可以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修好;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未按通知修复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本条维修(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房屋出租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的装修。

十二、 经乙方签字确认的物业管理规定,方对乙方具有拘束力。

十三、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a. 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b. 乙方故意造成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c.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他人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乙方可以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此行为不属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a. 甲方迟延交付能按合同正常使用的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b.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如期维修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c. 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扩建或装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日内不支付以上款项,乙方可将其冲抵房款,直至延长租期至冲抵完结。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十六、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甲方。

十七、 在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履约的前提下,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1‰。

十八、 本合同另有规定(如第十七条)除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之和的违约金。

十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按中国法律解决。

二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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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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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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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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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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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徐涛
  • 执业律所: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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