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灿辉律师亲办案例
相爱在不惑之年 分手在半百之时
来源:张灿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25
浏览量:353
 

……判决如下:1、他和她离婚;2、位于xx的房屋归他;3、他名下的财产归他;他名下的债务归他;5他向她支付房屋折价款80万元,车辆折价款8万元;6、她拿到前述第5项钱款后腾退第2项所述房屋,7、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他承担,已缴纳。

法庭里及其安静,做为代理人,我认为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对这样的结果也是满意的。但她很激动,当庭质问法官,“我不是多次明确告诉您吗?房子判给他,就是折磨我!他可能痛快地给我钱吗?”……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他和她相识在不惑之年。当时双方都有家庭。但是,这都不是问题。双方分别解散了家庭,孩子都判给了对方。他和她重新组成了新的家庭,只有他和她两个人。多好啊!起初,他们都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爱情。她为了专心照顾他,不惜将自己开的商店都转让了。他离婚时,和前妻一人一套房,现如今,他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她,真正做到了金屋藏娇。她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不惜把自己前四十年的积蓄都拿出来,并把城区的小房子换成了郊区的大房子。我们的愿望经常是“他和她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是开始了,但事情并不都是像期望地那样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缺点逐渐暴露,当初如火如荼、如痴如醉的爱情也慢慢开始淡化……

开始,他以值班为由,偶尔不回家。

后来,他以加班为由,经常不回家。

再后来,他以出差为由,一年半载不回家……

开始,她生气,和他吵架。

后来,她很生气,以死相逼。

再后来,她非常生气,以至于得了抑郁症,几次自杀未遂……

2012年年初,他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她分担50万元的债务。

她不同意离婚。

他撤诉了。

2013年年初,他和她结婚的第十个年头,他又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她分担50万元的债务。

她同意离婚,并主张分割房屋、存款等等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之愈深、恨之愈切。法庭上,曾经的爱人宛若一对仇人。

当爱没有了,财产也将会随之而去。

他为了少给她财产,不惜隐瞒收入,更是一口咬定他们位于xx的房屋归他个人所有,另外还要她和他分担50万元外债!

为了证明那套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费劲了周折。为了查明他的收入,她更是受尽了百般刁难……

最终,经过了将近两年的诉讼煎熬,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张灿辉律师按:

一、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1、民政局登记离婚。

条件: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写书面离婚协议。

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时间:手续齐全,当天办理。

2、诉讼离婚。

条件: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坚持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

地点: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北京的,最好有暂住证予以佐证。)

时间:

<1>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即可判离,法院也会就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一并解决。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叛离。(第一次起诉后,如果原告撤诉,视为第一次不判离。)

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必须在第一次不判离后,经过半年时间再次起诉离婚,这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没有新的理由和证据,法院也会叛离了。

这期间,半年的时间,不想离婚的一方,一定要做双方的和好工作。这半年是个机会,否则的话,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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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灿辉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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