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新军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来源:邹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量:2539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进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律师受聘成为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可行性论证、政府信访事项的预防与调处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本律师从2005年开始一直担任天心区民政局、计生局和信访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先后为天心区政府、天心区武装部、天心区劳动局、天心区文化局、天心区国土局、天心区司法局、天心区城管局、天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天心区科技局、青园街道办事处等国家行政机关办理了近百件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近千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论证如下:

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

1、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

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处理诉讼和非诉讼的工作能力,广泛的社会联系。政府顾问律师运用他们的智慧,通过参与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富有建设性和来自实践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等,已成为政府机关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高级参谋。

2、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执政的保障。

律师介入政府的行政管理,以其法律人的头脑全面为其合法性把关,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项高度程序化的法律行为,在政府实放行政处罚时,就行政处罚的程序、处罚幅度以及处罚文书的法律用语,听取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在实施行政许可时由律师对行政许可程序、许可内容进行论证、对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从而有效控制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避免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带来的执行阻力和社会负面效应。天心区民政局、计生局和信访局在本律师提任其法律顾问期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的天心区人民政府、天心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天心区司法局的六起行政诉讼案件,也均已全部胜诉。本律师从天心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以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以天心区人民政府或天心区政府所属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低于全市其他区县,这与我区各级行政部门长期积极坚持依法行政分不开的。

3、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任何政府都无法完全避免其决策影响到一部分群众的利益。随着法律的普及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兴起,特别是《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人民群众在拥有公权力的政府部门面前已经不再沉默,媒体、网络、上访、诉讼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笔者通过这几年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后认为,绝大部矛盾纠纷都是因为信息不公开,缺乏有效沟通,以及言词不当所引起的。律师是一种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的职业,同社会的各个层面有着广泛的接触,对社会矛盾的形成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化解该矛盾的技巧都在实践中摸索出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这决定了律师对社会各个层次主体利益的诉求、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原因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再加上,律师有着较为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严密的思辩能力,容易以理服人,这些都将有助于律师在参与政府决策、依法行政中提出更民主、更合法、更符合各阶层诉求的建议,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易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重点

1、参与涉法信访,协助政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的职能。近年来,各地法院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政府为了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三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但仍有许多突发事件、群体事件,以及涉法信访等问题难以解决,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难点,需要政府法律顾问从专业的法律角度配合政府处理,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防止过激事件的发生

2、协助征地拆迁,切实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

征地、拆迁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难点。《物权法》出台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更强,政府部门在征地、拆迁时需要处理很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稍有缺位,就会成为被拆迁户作为抗拒拆迁的理由和依据。要解决上述问题,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更要求法律顾问既要从作为征地、拆迁主体的政府角度又要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既要从拆迁的全局上提供法律意见,又要从签订和履行征地拆迁合同的细节上,规范征地拆迁。2009年3月,中心律师就曾代理长沙市天心区土地管理所对大托镇65户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却拒绝搬迁腾空房屋的农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通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法院对拆迁户进行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最终所有被诉拆迁户均主动搬迁,无一户被强制拆迁。

三、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几点思考

1、政府法律顾问的重点在于预防。

政府应当把“预防”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通过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民事行为出台前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将政府决策及行为导入法治化轨道以彻底改变以往“亡羊补牢”、做“事后诸葛”的被动局面。

2、本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有显著优势。

本律师曾多次接受政府行政部门的委托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包括接受区政府的委托全权代理湘府西路 “2006.2.14”特大交通事故、为区政府、区劳动局、区国土局、区文化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代理过78起行政和民事诉讼(均已胜诉);同时还为区武装部、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区招商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局提供过大量的法律咨询,并修改、审查过数百份合同。还接受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信访局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就是律师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政府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政府如果违法就会既损害人民利益,又损害政府威信。法律顾问的职责就在于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既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权益,又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因政府行政行为而受到不合理侵害。政府法律顾问的直接的目的是为政府负责,根本的目的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而依法行政,实现“行政”与“依法”的统一,则是实现为政府负责和为人民的利益负责二者统一的基础。本律师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立足于政府的工作大局,发挥自身的法律优势,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围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在管理行政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上的失误,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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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新军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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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邹新军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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