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峰律师亲办案例
在佛山,发生家庭暴力向丈夫提出离婚的化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谭志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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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唐山的詹女士说她结婚1年多了,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大打出手,詹女士也多次请来双方亲朋好友劝导丈夫,还请居委会、派出所出面给丈夫施加压力,但丈夫不动于衷,依然经常打她。詹女士想问,她如果向丈夫提出离婚的化需要什么证据?


谭律师答: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实施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所以,詹女士提出离婚诉讼,首先要提供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报警记录、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知情人的证言等都可以。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詹女士还需要提供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存折、有价证券等。

佛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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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峰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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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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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谭志峰
  • 执业律所:
    广立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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