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亲办案例
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07
浏览量:34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以上内容由张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伟律师咨询。
张伟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68好评数0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79号新东南大厦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伟
  • 执业律所: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001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地  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79号新东南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