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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www.lawyer10000.com)
来源:王金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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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理解家庭暴力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把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理解为家庭暴力;二是家庭暴力不仅局限于夫妻之间,家庭其他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包括在内。所谓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而所谓遗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家庭暴力及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根据《婚姻法》、《刑法》等法律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2)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一方,对无过错一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遗弃家庭成员的,并不免除其相应的法定义务,受害人有权要求实施遗弃行为的人依法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关于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者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的规定:①实施家庭财产暴力,造成家庭成员人身受到伤害的,行为人将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但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主动对行为人予以处罚,只有在被虐待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能对行为人实施上述处罚。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5)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而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具体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问题,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①实施家庭暴力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例如,以暴力手段致使他人死亡的,将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以捆绑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将构成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构成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应当注意的是,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说,对于构成虐待罪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不会主动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会对此提起公诉,受害人要想使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必须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简言之,虐待罪案件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③遗弃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将构成遗弃罪。关于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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