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龙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登记地点
来源:王金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量:379

结婚登记地点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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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凤凰大道香樟光华苑7栋110商铺齐强便利店二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金龙
  • 执业律所:
    江西博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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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凤凰大道香樟光华苑7栋110商铺齐强便利店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