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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出资律师操作实务
来源:田洪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07
浏览量:1646

                       公司股权出资指南

                       (文/田洪涛)

股权出资应办理两次股权变更登记,一是对股权公司的股东进行变更登记,二是股权投资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股东变更登记:在股权公司注册地办理股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投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在实务处理中,为什么以股权出资要先进行股权变更呢?不能直接进行股权投资吗?: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的账户并经验资机构验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后,经评估、验资机构评估、验资。  股权出资的转移手续就是将该股权进行转移,就如同用货币出资,一定要出资人将货币存入被投资公司名下,用土地出资一定要在土地登记部门将其权属转移到被投资公司名下才能进行验资等相关程序。

2.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在被投资公司注册地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有何特殊的要求呢?根据《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投资公司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提交  (一)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有关投资人应当对所认缴出资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且不具有该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等作出承诺  (二)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对于被投资方注册资本的确定,《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待续)

作者:田洪涛,北京公司法、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担任多家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办理涉及公司股权投资,股权转让,重大项目谈判,投资融资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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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洪涛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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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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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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