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峰律师亲办案例
在佛山哪些情况下离婚可多分财产
来源:谭志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3
浏览量:266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以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2、对方重婚的;

3、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5、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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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峰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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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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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谭志峰
  • 执业律所:
    广立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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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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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