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军律师亲办案例
在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备的情况下,只要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的,应认定合同依法成立
来源:褚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2
浏览量:1681
在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备的情形下,能否因此认定合同未生效问题。关于鸽应当具备的内容,我国《合同法》第12条进行了规定。当然,为明确当事人间成立何种合同法律关系,一些内容是合同中必备的,学理上称之为“必要条款”或“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 的条款。欠缺它,合同就不成立。在《合同法》12条规定的8项条款中,并不都是决定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有些条款没有规定,不影响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时,合同依法成立。
以上内容由褚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褚军律师咨询。
褚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893好评数2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天泽星网11F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褚军
  • 执业律所: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72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0号天泽星网1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