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新强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防范诉讼代理中的风险
来源:薛新强律师
发布时间:2006-12-31
浏览量:700
何防范诉讼代理中的风险,实际上是律师实务中的一个话题。律师的风险,无非两类:一是自身的因素造成的;二是由于外界的因素造成的。
      本文重点谈的是第一点,即防范因自身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1、接受案件之前或同时,要给委托人做接待笔录。为了避免委托人在诉讼中就关键性陈述反口,事先做接待笔录是非常有必要的,基本格式为:标题:接待笔录 、接待时间、地点、来访人、接待人
      ?来找律师为解决什么事情
      :。。。。。。
      ?有无书面资料和证据
      :。。。。。。。。等等;
     
     2、诉讼前切莫接受委托人的证据原件。目前法院立案或答辩时期,交纳证据复印件即可,只是当庭质证时才要求出示原件,因此在开庭之前,不要接受证据原件,以防止丢失或灭失;

     3、就取证问题,不要和委托人发生争议。有些证人证言等需要律师调取的证据,实际上对于案件没什么实质帮助,但是如果委托人提出来,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你都要收集,并在开庭前整理证据目录,否则一旦判决结果委托人不满意,他就会从这方面找你的麻烦。
     当然还有其他的情况,这需要我们在博客中逐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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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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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薛新强
  • 执业律所:
    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W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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