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祝荣律师亲办案例
佛山盗窃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
来源:杨祝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量:775

补充说明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盗窃罪的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分六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第二种情况,盗窃数额巨大
第三种情况 有严重情节的
第四种情况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第五种情况 盗窃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六种情况 盗窃银行和盗窃国宝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律师业务范围 (一) 在侦查阶段,可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可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 在起诉、审判阶段,可提供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被告人及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代为提起上诉。 (三) 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人,或者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以上内容由杨祝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祝荣律师咨询。
杨祝荣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9好评数2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祝荣
  • 执业律所: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11*********87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佛山
  •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