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有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才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