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珍律师亲办案例
未离婚能否主张孩子抚养费
来源:辛明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6
浏览量:388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有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才可以免责。

以上内容由辛明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辛明珍律师咨询。
辛明珍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00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桥法院东邻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辛明珍
  • 执业律所: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83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桥法院东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