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珍律师亲办案例
探望权判决
来源:辛明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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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8条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表明离婚时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除了对抚养权、抚养费进行协议或判决外,也应当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协议或判决的方式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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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桥法院东邻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辛明珍
  • 执业律所: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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