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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系列之三——施工时未取得资质,完工后、起诉前取得资质的,可否认定合同有效?
来源:张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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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系列之三

——施工时未取得资质,完工后、起诉前取得资质的,可否认定合同有效?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时未取得相应资质,完工后、起诉前取得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合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依照该条的规定,施工单位承包工程时越级承包,但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因此,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时未取得资质,而完工前取得资质,合同应为有效,按该条规定,取得资质的时间只应在竣工前,如果是完工后、起诉前取得相应资质的,不能依照本条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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